《原料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
| JC/T 409-2001
代替 JC/T409-1991(1996) |
| 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粉煤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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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2001-02-20
批准 |
2001-10-01 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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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粉煤灰的类型、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产品合格证、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准适用于加气混凝土、粉煤灰砖、砌块、粉煤灰蒸养陶粒及掺加粉煤灰的建筑板材等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的粉煤灰。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76-199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
GB/T 1345-1991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80um筛筛析法)
GB 1595-1991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6763-2000 建筑材料产品及建材用工业废渣放射性物质控制要求
3 定义
粉煤灰是从煤灰炉烟道气体中收集的粉末。
4 分类
硅酸盐建筑制品用粉煤灰按细度、烧失量、二氧化硅和三氧化硫含量分为Ⅰ、Ⅱ二个级别。
5 技术要求
5.1 粉煤灰的细度、烧失量、二氧化硅含量、三氧化硫含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粉煤灰的技术标准 |
| 指
标 名 称 |
级别
|
| Ⅰ |
Ⅱ |
细
度 |
(0.045mm方孔筛余量) ≤ |
30 |
45 |
| (0.080mm方孔筛余量) ≤ |
15 |
25 |
| 烧失量 ≤ |
5.0 |
10.0 |
| 二氧化硅 ≥ |
45 |
40 |
| 三氧化硫 ≤ |
1.0 |
2.0 |
|
注:细度可选用0.04mm5或0.080mm方孔筛筛余量判定
5.2 粉煤灰的放射性应符合GB 6763的规定。
5.3 高钙粉煤灰需经试验证明后,方可使用。
6 试验方法
6.1 细度按照GB/T1345进行。
6.2 烧失量、二氧化碳和三氧化硫含量按照GB/T176 进行。
6.3 放射性按照GB6763 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粉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7.1.1.1 粉煤灰出厂时,每批应进行出厂检验。
7.1.1.2 出厂检验的项目包括细度和烧灰量。
7.1.2 型式检验
7.1.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厂投产或老厂改造后;
b) 原材料或工艺发生较大变化时;
c) 停厂三个月或更长时间,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f)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应进行一次检验。
7.1.2.2 型式检验按表1的全部项目。粉煤灰的放射性检验根据需要进行。
7.2 批量与取样
7.2.1 以一次交货的200t同一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亦为一批,粉煤灰的数量按干灰(含水量小于1%)的质量计。
7.2.2 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的样品按检验批从堆场或贮灰库、运输车(船)上、输送管口、料仓出口处抽取。
7.2.3 检验样品按批随机抽取15份试样,每份试样为0.5kg,混合拌匀,按四分法缩取出比试验所需量达二倍的样品。
7.3 判定
7.3.1 符合本标准第5章任一级各项技术要求的粉煤灰,判为该等级产品。
7.3.2 有一项或一项以上不符合第5章中Ⅱ及技术要求得粉煤灰,判为不合格品。
7.3.3 对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对异议的项目重新加倍取样进行复验,以复验结果进行判定;仲裁检验时,细度指标以0.080mm方孔筛筛余为准。
8 产品合格证、运输与贮存
8.1 粉煤灰出厂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并出具品合格证。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应包括:
a) 厂名与批号;
b) 执行标准;
c) 证书编号与日期;
d) 质量检验结果;
e) 检验机构与人员。
8.2 粉煤灰在运输与贮存过程中应避免杂质的混入,分级堆放,并应符合环境部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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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本标准有国家计委、国家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能材料应用技术份委员会技术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资源综合利用协会负责起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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