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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材料中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钾-40的比活度的分类限度标准和有关检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所使用的建筑材料,特别是掺工业废渣的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的控制。
2 引用范围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时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11743-1989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的r能谱分析方法 JC518-1993天然石材产品放射防护分类控制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建筑材料building materials 用于建造各种建筑物和构筑物的非金属无机材料(含工业废渣),包括砂、石、瓦、水泥、墙砖、地砖、马赛克、陶瓷、玻璃,以及混凝土、硅酸盐、石灰、石膏、石棉等及其各种制品,如砌块、预制品和构件等。
3.2 建筑物 building 供人们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室内空间场所,如住宅、厂房、公共生活用房等。
3.3 构筑物 structure 人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建筑或结构设施。如围墙、门楼、亭、阁、游廊、牌坊、天井、水塔、烟囱、电杆、栈桥、提坝、道路、涵洞、水池、囤仓等。
3.4 内照射指数 internal exposure index 建筑材料中镭-226比活度与其仅考虑内照射时的比活度限值之比。可用于表示建筑材料所致公众内照射剂量的相对程度,其符号为MRa,如式(1)所示。
公式:MRa=SRa/200......................................(1)
式中:Sra--建筑材料中镭-226比活度,Bq/㎏; 200--仅考虑内照射情况下,本标准规定的镭-226比活度的限值,Bq/㎏。
3.5 外照射指数 external exposure index 建筑材料中镭-226、钍-232和钾-40的比活度与其各自的仅考虑外照射时的比活度限值之比的总和,是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总活度的相对大小,可用以表示建筑材料所致公众外照射剂量的相对程度,其符号为Mr,如式(2)所示。
公式:Mr=SRa/370+STh/260+STh/260+Sk/4000...............(2)
式中:SRa、STh、Sk--建筑材料中226、232、40的比活度,Bq/kg;
370、260、4000--仅考虑外照射情况下,若226Ra、232Th、40K单独存在时,本标准规定的各自的比活度限值,Bq/㎏。
3.6 质量厚度 mass thickness 建筑材料的密度乘以厚度所得的积,即单位面积上的质量,g/cm2,其符号为Tm,计算如式(3)所示。
公式:Tm=p·d 式中:p--建筑材料的密度,g/cm3; d--建筑材料堆垛的厚度,㎝。
4 分类限制要求 4.1 建筑材料中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的比活度同时满足MRa≤1.0和Mr≤1.0要求得为A类产品,其产销和使用范围不受限制。
4.2 未达到4.1要求的建筑材料,只要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满足Mr≤2.0要求的为B类产品,须限制销售和使用,不可用于建筑物,但可用于构筑物。 4.3
Mr>2.0,但不属于放射性废物的建筑材料为C类产品,须限制其销售和使用,只可用于居民点以外的路基、涵洞、桥墩、水坝、海提和埋入地下的管道工程等构筑物。
4.4 质量厚度小于8g/c㎡的建筑材料,其放射性核素比活度同时满足MRa≤2.0和Mr≤2.0要求的,按A类产品管理,其产销和使用不受限制。
4.5 在天然放射性本底较高的地区,单纯利用就地取材的天然材料(即不加工业废渣的)生产的建筑材料,只要不超过当地天然放射性本底水平的可限制在本地区使用。
4.6 天然石材的放射卫生防护分类方法及其限制标准和要求按JC518执行。 5 检验方法 5.1 检验仪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并具有合法、有效的检定证书。
5.2 r空气比释动能率的测量方法 在离周围建筑物20m以外的空地上,距地面高1m处测量本底r空气比释动能率。在面积大于2m×2m,质量厚度大于150g/cm2的干燥建筑材料产品堆垛上,距表面0.1m处,测量中心点的r空气比释动能率。
当建筑材料堆垛表面r空气比释动能率超过200nGy/h(含本底)时,必须对建筑材料进行天然放射性核素镭-226、钍-232和钾-40比活度的测量。
5.3 镭-226、钍-232和钾-40比活度的测量方法 可按GB/T 11743用r能谱分析法测量建筑材料的镭-226、钍-232和钾-40的比活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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