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产品标记 砖的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规格、品种、强度等级、质量等级和标准编号顺序编写。 标记示例:规格240mm×115mm×53mm,强度等级MU15,一等品的粘土砖,其标记为:烧结普通砖N
MU15 B GB/T5101 5 技术要求 5.1 尺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规定。
| 公称尺寸 | 优
等 品 | 一 等
品 | 合
格 品 | | 样品平均偏差 | 样品极差≤ | 样品平均偏差 | 样品极差≤ | 样品平均偏差 | 样品极差≤ |
| 240 | ±2.0 | 8 | ±2.5 | 8 | ±3.0 | 8 |
| 115 | ±1.5 | 6 | ±2.0 | 6 | ±2.5 | 7 |
| 53 | ±1.5 | 4 | ±1.6 | 5 | ±2.0 | 6 |
5.2 外观质量 砖的外观质量应符合表2规定。
| 项 目 |
优等品 | 一等品 | 合格品 |
两条面高度差 不大于
弯曲 不大于
杂质凸出高度 不大于
缺棱掉角的三个破坏尺寸 不的同时大于 裂纹长度 不大于
a.大面上宽度方向及其延伸至条面上的长度 b.长度方向及其延伸至顶面的长度或条顶面上水平裂纹的长度
完整面不得少于 颜色 |
2 2 2 15 70 100 一条面和一顶面 基本一致 |
3 3 3 20 70 100 一条面和一条面 |
5 5 5 30 110 150 -- |
续表2
注
1、为装饰而施加的色差、凹凸纹、拉毛、压花等不算作缺陷。 2、凡有下列缺陷之一者,不得称为完整面:
a)缺损在条面或顶面上造成的破坏面尺寸同时大于10mm×10mm。 b)条面或顶面上裂纹宽度大于1mm,其长度超过30mm。
c)压陷、粘底、焦花在条面或顶面上的凹陷或凸出超过2mm,区域尺寸同时大于10mm×10mm。 |
5.3 强度 强度应符合表3规定。
| 强度等级 |
抗压强度平均值f≥ |
变异系数δ≤0.21 | 变异系数δ>0.21 |
| 强度标准值fk≥ | 单块最小抗压强度值fmin≥ |
MU30
MU25 MU20 MU15 MU10 | 30.0
25.0 20.0 15.0 10.0 |
22.0 18.0 14.0 1.0 6.5 | 25.0
22.0 16.0 12.0 7.5 | 5.4 抗风化性能 5.4.1 风化区的划分见附录B.
5.4.2 严重风化区中的1、2、3、4、5地区的砖必须进行冻融试验,其他地区的砖的抗风化性能符合表4时可不做冻融试验,否则,必须进行冻融试验。
项目
砖种类 | 严重风化区 | 非严重风化区 |
| 5h沸煮吸水率,%≤ | 饱和系数≤ | 5h沸煮吸水率,%≤ | 饱和系数≤ |
| 平均值 | 单块最大值 | 平均值 | 单块最大值 | 平均值 | 单块最大值 | 平均值 | 单块最大值 |
| 粘土砖 | 21 | 23 | 0.85 | 0.87 | 23 | 25 | 0.88 | 0.90 |
| 粉煤灰砖 | 23 | 25 | 30 | 32 |
| 页岩砖 | 16 | 18 | 0.74 | 0.77 | 18 | 20 | 0.78 | 0.80 |
| 煤矸石砖 | 19 | 21 | 21 | 23 |
| 注:粉煤灰掺入量(体积比)小于30%时按粘土砖规定判定。 |
5.4.3 冻融试验后,每块砖样不允许出现裂纹、分层、掉皮、缺棱、掉角等冻坏现象;质量损失不得大于2%。 5.5 泛霜
每块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优等品:无泛霜 一等品:不允许出现中等泛霜。
合格品:不允许出现严重泛霜。 5.6 石灰爆裂 优等品:不允许出现最大破坏尺寸大于2mm的爆裂区域。
一等品: a) 最大破坏尺寸大于2mm,且小于等于10mm的爆裂区域,每组砖样不的多于15处。
b) 不允许出现最大破坏尺寸大于10mm的爆裂区域。 合格品:
a) 最大破坏尺寸大于2mm且小于等于15mm的爆裂区域,每组砖样不得多于15处,其中大于10mm的不得多于7处。
b) 不允许出现最大破坏尺寸大于15mm的爆裂区域。 5.7 产品中不允许有欠火砖、酥砖和螺旋纹砖。
5.8 配砖和装饰砖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尺寸偏差 检验样品数为20块,其方法按GB/T2542进行,其中每一尺寸测量不足0.5mm按0.5mm计,每一方向尺寸以两个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表示。
样本平均偏差20块式样同一方向测量尺寸的算术平均值减去其公称尺寸的差值,样本极差是抽检的20块试样中同一方向最大测量值与最小测量值之差值。
6.2 外观质量 检验按GB/T2542进行。颜色的检验:抽试样20块,装饰面朝上随机分两排并列,在自然光下距离试样2m处目测。
6.3 强度 6.3.1 强度试验按GB/T2542进行。其中试样数量为10块,加荷速度为(5±0.5)kN/s。试验后按式(1)、式(2)分别计算出强度变异系数δ
、标准差s。 公式:δ=s/f...............................(1) 式中: δ- 砖强度变异稀疏,精确值0.01;
s- 10块试样的抗压强度标准差,精确至0.01MPa; f-
10块试验样的抗压强度平均值,精确至0.01MPa; fi- 单块试样抗压强度测定值,精确至0.01MPa.
6.3.2 结果计算与评定 6.3.2.1 平均值-标准值方法评定 变异系数 δ≤0.21时,按表3中抗压强度平均值(f)
、强度标准值fk指标评定砖的强度等级。 样本量n=10时的强度标准值按式(3)计算。公式:fk=f-1.8s..............(3)
式中:fk -强度标准值,精确至0.1MPa 。 6.3.2.2 平均值-最小值方法评定 变异系数
δ>0.21.时,按表3种抗压强度平均值(f) 、单块最小抗压强度值fmin评定砖的强度等级,单块最小抗压强度值精确至0.1MPa 。 6.4 冻融试验
试验数量为5块,其方法按GB/T2542进行。 6.5 石灰爆裂、泛霜、吸水率和饱和系数试验
按GB/T 2542进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7.1.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尺寸偏差、外观质量和强度等级。每批出厂产品必须进行出厂检验,外观质量检验在生产厂内进行。
7.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技术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之一情况者,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厂生产试制定型检验; b) 正式生产后,原材料、工艺等发生较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半年进行一次;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7.2 批量 检验批的构成原则和批量大小按JC/T466规定。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7.3 抽样 7.3.1 外观质量检验的式样采用随机抽样法,在每一检验批的产品堆垛中抽取。 7.3.2 尺寸偏差检验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中抽取。其他检验项目的样品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检验后的样品中抽取。
7.3.3 抽样数量按表5进行。
| 序 号 |
检 验 项 目 | 抽样数量,块 |
1
2 3 4 5 6 7 | 外观质量
尺寸偏差 强度等级 泛 箱 石灰爆裂 冻 融
吸水率和饱和系数 | 50(n1=n2=50)
20 10 5 5 5 5 | 7.4 判定规则 7.4.1 尺寸偏差
尺寸偏差符合表1相应等级规定,判尺寸偏差为该等级。否则,判不合格。 7.4.2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采用JC/T
466 二次抽样方案,根据表2规定的质量指标,检查出其中不合格品数d1,按下列规则判定: d1≤7时,外观质量合格;
d1≥11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d1>7,且
d1<11时,需再次从该产品批中抽样50块检验,检验出不合格品数d2,按下列规则判定; (d1+d2)≤18时,外观质量合格;
(d1+d2)≥19时,外观质量不合格。 7.4.3 强度 强度的实验符合表3的规定,判强度合格,且定相应等级。否则,判不合格。
7.4.4 抗风化性能 抗风化性能符合5.4规定,判抗风化性能合格。否则,判不合格。 7.4.5
石灰爆裂和泛霜 石灰爆裂和泛霜试验结果应分别符合5.5和5.6相应等级的规定,分别判石灰爆裂和泛霜为相应等级。否则,判不合格。
7.4.6 总判定 7.4.6.1 出厂质量检验等级的判定 按出厂检验项目和在时效范围内最近一次型时检验中的抗风化性能、石灰爆裂及泛霜项目中最低质量进行判定。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
7.4.6.2 型式检验质量等级的判定 强度、抗风化性能合格,按尺寸偏差、外观质量、泛霜、石灰爆裂检验中最低等级判定。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质量不合格。
7.4.6.3 外观质量中有欠火砖、酥砖或螺旋纹砖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产品出厂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产品质量合格证主要内容包括:生产厂名、产品标记、批量及变好、证书变好、本批产品实测技术性能和生产日期等,并由检验员和承建单位签章。
8.2 包装 根据用户需求按品种、强度、质量等级、颜色分别包装,包装应牢固,保证运输时不会摇晃破坏。
8.3 运输 产品装卸时要轻拿轻放,避免碰撞摔打。 8.4 贮存 产品应按品种、强度等级、质量等级分别整齐堆放,不得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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