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安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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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 文 件
发布时间: 2006-06-07 00:00   3388
    各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
  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墙改政策,按期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实现建筑节能,禁止、限制使用粘土砖,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根据国家有关墙改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所有建设工程非承重内墙(除顶层外)、施工临时工棚、围墙禁止使用粘土砖。
  二、建设工程中使用的多孔粘土砖,其质量标准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其孔洞率必须达到25%以上,并提供法定检测报告,否则,不视其为新型墙体材料。
  凡2003年10月1日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均须执行上述规定,凡施工图不符上述上规定的,设计单位应及时予以修改,否则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批准书,不得办理施工许可证,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禁实限粘”工作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希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把关工作,使我市墙改工作顺利开展。

瑞安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瑞安市规划建设局

二00三年九月十八日

抄送:省、温州市墙改办,温州市建设局,瑞安市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经贸局,技术监督局,市府法制办,张加波、姚松鹤副市长      
瑞安市墙体材料改革领导小组2003年9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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