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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5复合水泥产品标准被取消
发布时间: 2015-12-01 10:39    查看: 1709
    

12月10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关于批准发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修改单主要内容是取消32.5复合硅酸盐水泥。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对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的修订,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文件中提出的“尽快取消32.5复合水泥产品标准”的要求,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与国标委、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部和水利部等有关部门沟通,组织全国水泥标委会和标准原起草单位,在开展大量调研分析并多次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完成的。

当前,水泥行业产能严重过剩问题已是不争的事实,而大量低强度等级的复合硅酸盐水泥存在着掺加的混合材种类和掺加量不规范的现象,且无法检测;水泥检验强度与混凝土实物强度偏差较大,无法界定责任;质量不合格的水泥产品将给建筑工程安全等造成巨大隐患。

2013年我国水泥产量达到24.1亿吨。据测算,其中的32.5强度等级复合硅酸盐水泥产量约有11亿~12亿吨,所占比重接近50%。本次修改单取消的32.5复合硅酸盐水泥所限制的水泥产量(按2013年产量计算)约7亿~8亿吨。当然,部分企业可以通过提高水泥熟料产品质量,转换生产32.5R型早强型复合硅酸盐水泥,这也有利于水泥行业改善产品结构,限制低强度等级水泥的生产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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