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煤灰(渣)是煤炭燃烧后的残留物,可以用作部分建材产品的生产原料,属于废渣产品,不属于建材产品。纳税人生产销售的粉煤灰(渣)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免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1995〕44号)规定的免征增值税产品的范围,也不属于...
分类:[政策法规] 点击:206日期:2007-02-05 09:08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务院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
分类:[政策法规] 点击:154日期:2006-09-07 09:11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进一步推进我市墙体材料改革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与推广节能建筑管理规定》及《国家建材局、建设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墙体...
分类:[政策法规] 点击:1391日期:2006-06-07 00:00为贯彻落实建设部《关于加强民用建筑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建科(2004)174号]、《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和浙江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发(2004)10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我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
分类:[政策法规] 点击:1242日期:2006-06-07 00:00各区、县(市)、开发区建设局,各建设(开发)、设计、监理、施工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有关科研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哈尔滨市墙体材料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市政府第94号令)有关规定,提高能源利用率,降低建筑物能耗,改善居民居住环境,现就加强民用建筑...
分类:[政策法规] 点击:1291日期:2006-06-07 00:00《山东省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与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已经2005年8月29日省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省长韩寓群二五年九月六日第一条为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节约能源,建设节约型社会,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
分类:[政策法规] 点击:1610日期:2006-06-07 00:00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 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2005〕33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安徽省...
分类:[政策法规] 点击:1267日期:2006-02-23 10:23(1998年12月1日邯郸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1998年12月26日河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批准)第一条为了推动粉煤灰综合利用,保护环境和土地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
分类:[政策法规] 点击:860日期:2006-01-20 00:00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2001-12-0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部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政策的批示,现...
分类:[政策法规] 点击:1258日期:2005-08-26 00:00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挖运粉煤灰管理的暂行规定(1983年8月16日吉市政发〔1983〕162号)为控制和消除粉煤灰所造成的污染,搞好粉煤灰的综合利用,现对吉林热电厂贮灰场粉煤灰的挖运管理作如下规定:第一条为搞好挖运煤灰的管理,建立粉煤灰管理所。人员由龙潭区政府自行...
分类:[政策法规] 点击:906日期:2005-08-08 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