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所有城市禁用实心粘土砖
发布时间: 2005-10-12 00:00 查看: 5830次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农业部联合召开的全国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电视电话会议今天举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姜伟新表示,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到2010年底,实现所有城市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目标。 姜伟新强调,已限期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170个城市,要向禁止生产实心粘土砖以及逐步淘汰粘土制品推进,并向郊区城镇延伸;其他城市要分期分批禁止或限制生产、使用实心粘土砖,并逐步向小城镇和农村延伸。
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于近日公布第二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列入第二批名单的城市,要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禁用任务。禁止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现有实心粘土砖设备不得异地转移,同时有计划地对实心粘土砖企业进行转产改造。
姜伟新表示,国家将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的支持力度。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都必须选用新型墙体材料。利用预算内资金或国债资金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新型墙体材料重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部委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把用地审查关,继续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对乡镇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明年,四部委将联合组织检查组,对进一步推进“禁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于近日公布第二批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城市名单,列入第二批名单的城市,要在2008年年底前完成禁用任务。禁止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生产线,现有实心粘土砖设备不得异地转移,同时有计划地对实心粘土砖企业进行转产改造。
姜伟新表示,国家将加大对新型墙体材料推广的支持力度。凡财政拨款或补贴的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公共建筑、经济适用房、示范建筑小区和国家投资的生产性项目,都必须选用新型墙体材料。利用预算内资金或国债资金以及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新型墙体材料重大技术开发和产业化示范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部委要求,各地要加强对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推广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把用地审查关,继续加强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对乡镇墙体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明年,四部委将联合组织检查组,对进一步推进“禁实”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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