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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禁实”大事记
发布时间: 2005-03-23 00:00    查看: 1978
    
    1999年8月20日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转发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科技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建材局〈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2号)。《意见》中明确规定:从2000年6月1日起,沿海城市和其他土地资源稀缺的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并根据可能的条件限制其他黏土制品的生产和使用。

   2000年6月14日 国家建材局、建设部、农业部、国土资源部墙体材料革新建筑节能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在住宅建设中逐步限时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大中城市名单的通知》(墙办发[2000]06号),确定了160个直辖市、沿海地区大中城市和人均占有耕地面积不足0.8亩省份的大中城市在2000年6月30日前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目标。

   2000年11月10日 国家经贸委印发《关于委机关新设司局职能配置和现有部份司局职能调整的通知》(国经贸厅[2000]452号)。《通知》指出,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机构改革的精神,原国家建材局撤消,墙体材料革新职能转入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

   2001年1月20日 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在北京召开部份省市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主任座谈会,研究机构改革后,国家经贸委如何进一步推进全国墙体材料革新工作问题。赵家荣司长主持会议并做重要讲话。马荣将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司下一步做好全国墙材革新工作的思路进行了通报。

   2001年2月21日 国家经贸委发出《关于开展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检查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年]169号),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进行检查。

   2001年2月28日 根据对全国新型墙体材料的统计,2000年全国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产量的比例达到28%。

   2001年5月21-22日 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在天津市召开《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座谈会,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副主任马荣主持会议,财政部综合司收费基金管理处副处长黄晓岩参加了会议。会议讨论了由国家经贸委资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起草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

   2001年6月5日 国家经贸委发出《关于将10个省会城市列入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城市名单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55号),决定在原来确定的160个大中城市的基础上,增加10个省会城市,列入2003年6月30日前限时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城市名单中。要求其它城省会城市,最迟在2005年底前实现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的目标。

   2001年8月21-22日 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召开全国煤矸石综合利用工作会议,部份省(区、市)墙改办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对全国综合利用煤矸石情况和下一步综合利用工作进行了部署,对墙体材料产品加快综合利用煤矸石和淘汰实心黏土砖提出了要求。

   2001年8月23日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抽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情况的通知》(国家经贸厅资源[2001]547)。由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国务院减负办等部门组成检查组,决定对北京、辽宁、江苏、湖北、云南、宁夏等地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情况进行抽查。

   2001年8月27-28日 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在吉林省延吉市举办了第一期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政策、管理培训班。

   2001年9月8-9日 全国墙体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在山东省威海市举办了第二期新型墙体材料技术、政策、管理培训班。

   2001年9月12-13日 北方省市第八届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研讨会在山西省太原市召开。会议交流和研究了北方地区落实禁用实心黏土砖目标、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周长益、副主任马荣参加了会议。周长益主任在开幕式上做了重要讲话。

   2001年9月15-16日 南方省市第九届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研讨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会议交流和研讨了南方地区落实禁用实心黏土砖目标、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副主任马荣参加了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2001年9月-10月 国家经贸委等6部门组成的检查组分成两组,分别对北京等6个省(市、区)、每个省2个市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

   2001年10月10日 国家经贸委发出《关于印发〈墙体材料革新“十五”规划〉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1]1021号),确定了“十五”期间我国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和淘汰实心黏土砖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主要对策措施。

   2001年11月20日 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发出《关于实施〈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1]239号)。《通知》要求,实施《节能设计标准》要与推广新型墙体材料和淘汰实心黏土砖紧密结合,节能建筑应积极采用新型墙体材料。

   2001年12月1日 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总局发出《关于部份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98号),明确自2001年1月1日起,给予部份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按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半征收的政策。自2001年12月1日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实心黏土砖、瓦一律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不得采取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由国家经贸委提出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型墙体材料目录》,包括14类23种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2002年1月23日 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南方部份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座谈会。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周长益、副主任马荣参加了会议,并对湖南省禁用实心黏土砖情况进行了调研。

   2002年1月31日 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在山东省淄博市召开北方部份城市禁止使用实心黏土砖座谈会。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周长益、副主任马荣参加会议,并对山东省禁用实心黏土砖情况进行了调研。

   2002年2月5日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国经贸厅资源[2002]63号,要求认真落实资源综合利用和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规范认定工作。

   2002年2月20日 国家经贸委印发《关于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和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检查情况的通报》(国经贸厅资源[2002]101号,对全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自查和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对今后加强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管理提出了要求。

   2002年2月28日 根据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的调查统计,到2001年底,全国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产量的比例达到32%;有23个城市提前实现禁用实心黏土砖的目标。

   2002年3月8日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发出《关于调整限时禁用实心黏土砖城市的通知》(国经贸厅资源[2002]35号),在对各地禁用实心黏土砖情况调研的基础上,对170个禁用实心黏土砖的城市进行了小调整。

   2002年3月27-28日 广东省召开全省墙材革新工作座谈会,交统、研究、部署全省禁用实心黏土砖和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工作。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周长益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2002年4月2-3日 国家经贸委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全国资源综合利用工作会议,部份地方墙改办主任参加发会议。国家经贸委副主任谢旭人在会上做了工作报告,在2002年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重点中提出,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确保2003年6月底前170个城市淘汰实心黏土砖。谢主任、赵家荣司长、周长益副司长在会议结束后,到浙江省新材办听取工作汇报,肯定了该省墙材革新工作取得 的成绩,并对进一步做好墙材革新工作做了重要指示。

   2002年4月10日 国家经贸委发出《关于调整全国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的通知》(国家贸资源[2002]204号)。调整后的全国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领导小组由国家经贸委、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和农业部组成,办公室设在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周长益任办公室主任,马荣任副主任。

   2002年5月20日 财政部发出《关于公布保留的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财综[2002]33号)。《通知》指出,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国277项政府性基金进行了清理整顿,经国务院批准,保留了其中的26项政府性基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给予保留。

   2002年6月27日 北京市政府召开北京市禁产实心黏土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司长赵家荣参加会议,并做了重要讲话。

   2002年9月12日 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发出《关于发布〈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02]55号),首次制定颁发了全国统一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管理办法,规范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管理。

  2002年9月16-17日 北方省市第九届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研讨会在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召开。会议部结交流了北方地区“禁实”职得的成果,提出了进一步加快淘汰实心黏土砖的措施和建议。

   2002年10月23日 国家经贸委发出《关于在全国节能宣传周期间开展墙体材料革新宣传活动的通知》,确定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加快淘汰实心黏土砖”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2002年11月14日 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发出《关于调查170个城市限时禁用实心黏土砖进展情况的通知》(资料[2002]42号),要求对170个城市2002年“禁实”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总节,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2002年11月21-22日 南方省市第十届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工作研讨会在广东省广州市召开。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主任周长益、副主任马荣和建设部科技司副司长武涌参加了会议,并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全议总结交流了南方地区“禁实”工作取得的成果,对沿海和经济发达地区如何深化墙材革新工作提出了更高目标和建议。

   2002年11月30-12月1日 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在厦门市举办了全国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政策培训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墙改办主任、财务负责人和地方财政厅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全国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副主任马荣、国务院减负办处长许国禄、国家审计署处长丁玎在培训班上做了专题报告;北京、南京、厦门市交流了新型墙材专项基金管理的经验。

   2003年1月30日 根据对各地“禁实”情况的调查,到2002年底,全国新型墙材产量占墙材总产量的35%;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40%;其中,170个禁用实心黏土砖的城市新型墙材产量的比例达到45.5%(新型墙材中不包括黏土空心砖),新型墙材应用比例达到66.4%。78个城市提前实现了“禁实”目标。

   2003年4月25日 根据国办发[2003]27号文件精神,原国家经贸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司职能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其推动墙材革新工作职能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负责。

   2003年7月10日 根据全国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墙材革新办公室报送的《限时禁用实心黏土砖目标完成情况总结》统计,全国170个城市中基本完成“禁实”目标的有139个城市,占82%;未完成的城市31个。其中完成和超额完成的省市有: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和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河北省、湖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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